从日本滞留船舶情况看2005年日本PSC检查新动向



作者:上海海事局 李高、孟庆渤

内容提要:2005年上半年中国籍船舶在亚太地区共接受PSC检查404艘,被滞留4艘,其中3艘在日本被滞留,可见目前日本仍然是我们防范的重点。本文主要对2005年上半年在日本被滞留的船舶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对船舶以后接受PSC检查和开航前检查有所帮助。

前言

一、 日本PSC基本情况介绍

日本是东京备忘录总部的所在地,这里的PSC检查也是整个备忘录内各国中检查最严厉的、要求最高的。目前,日本全国分为40个局,其中地方运输局10个,运输支局/海事事务所30个,配备了103名PSCO。其中分为技术官员(全国调动)和办事官员(区域内不同岗位调动,一般从船员劳务官或国内船舶检查官中抽调)。技术官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远远高于办事官员,在查船中起主导作用,并大多有高级海员经历。

目前日本PSC的制度和格局是1997年组建形成的,人员大都从国内船舶检查官和船员劳务官中抽调,至今办事官员轮岗时仍是如此。对PSC官员的培训,日本较为注重其从实际查船中获得经验。对于新的PSCO,一般在地方运输局接受资深技术官员的集中培训一至两周就开始工作。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主要靠自身的努力。但是由于日本国政府对本国PSC工作评价不高,认为实际的效果与投入的资金不相称。国土交通省加大了培训和队伍扩充的力度。预计到明年五月底前,日本的PSC检查官将超过140名,并更为注重挑选有海员资历背景的人员从事PSC检查。

二、 上半年度日本总体滞留情况分析

2005年上半年,日本共对2253艘船舶进行了PSC检查,总计滞留船舶111艘(其中另有15艘为送海鲜的渔船,本文在这里暂不作统计分析),月平均滞留船舶18.5艘。下面,笔者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这些滞留船舶存在的共性问题。

1、从船舶国籍方面来看

悬挂方便旗的船舶仍然是被检查的重点,上半年在日本总计被滞留78艘,占总滞留船舶的70%左右,其中柬埔寨33艘,巴拿马20艘,伯里兹11艘,蒙古7艘,其他6艘。而悬挂非方便旗的船舶,除朝鲜14艘和俄罗斯8艘被滞留之外,其余则相对较少,其中中国3艘,其他国家7艘。

2、从船舶类型方面来看

杂货船占有很大的比重,共被滞留72艘之多,占总滞留数的63.7%;其次是冷藏船,共有22艘被滞留;此后依次是散货船,拖轮,液化气船,化学品船,客船等,但数量很少,最多的也只有3艘。

3、从船龄方面来看

30年以上的船舶为15艘,20-30年的船舶为64艘,10-20年的船舶为22艘,可见被滞留的船舶大多以20年船龄以上为主。可见对于老龄的国际航线船舶,我们在船舶管理中应投入更多的关注。

综上几点的数据分析来看,在日本接受PSC检查时被滞留可能性较大的船舶存在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1)悬挂方便旗。尤以柬埔寨、巴拿马和伯里兹为多。此外,朝鲜和俄罗斯的船舶也是检查的重点。

(2)杂货船和冷藏船。

(3)老龄船。

从我国被滞留的3艘船舶来看,有两艘船龄在20年以上(一艘是滚装船,一艘是杂货船),属老龄船,而另一艘被滞留的船舶是冷藏船。可见,这3艘船舶也是属于日本PSC检查的重点范畴之内。所以,只要是具有以上3点之一的船舶,在去日本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

三、 滞留主要缺陷分析

从对造成船舶滞留的缺陷上来看,各大类所涉及滞留船舶的数量与去年稍微有所不同,排在首位的是船员证书方面的缺陷,其次依次是航行安全、船体结构、防污染、消防、载重线和救生等方面的缺陷。这说明日本PSC加大了对证书的检查力度,同时也没有放松对其他方面的检查,甚至在某些常规检查方面更加的深入了。

1 证书

由于证书方面的缺陷造成船舶滞留的共有28艘之多,其中26艘存在船员证书方面的缺陷(有两艘存在配员问题),3艘存在船舶证书方面的缺陷,并且有17艘船舶单单由于船员证书一项缺陷而导致滞留。这说明日本PSC加大了对证书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船员证书, 同时也说明这些船舶的公司在平时疏于管理,对证书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其中我国的一艘船舶就是因为轮机长未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被滞留。

2 航行安全

航行安全包括航海仪器、信号设备和航海出版物、海图等,所涉及的项目较多,比较庞杂,但由于直接关系到船舶的航行安全,因此检查也较多,此次共有26艘滞留船舶存在此方面的缺陷,其中,号灯方面的缺陷占有非常大的比重。

3 稳性、结构及相关设备

结构方面的缺陷与船龄有较大关系,此次滞留船舶中共有23艘船存在结构及稳性方面的缺陷,并且这些船舶的船龄至少在15年以上。随着船龄的增长,船舶对于船体维护保养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船舶内部管理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一旦管理松懈就会为船体维护保养留下隐患。从单个缺陷的数量上来看,这方面的缺陷是最多的。

4 防污染

防污染方面的缺陷相对来说较为集中,共有22艘滞留船舶存在这方面的缺陷,总共25项缺陷中有19项是油水分离器方面的,3项是与油水分离器相连接的排出管的缺陷,另外标准排放接头方面的缺陷也有3项。可见,日本PSC在防污染的检查中针对性很强,主要就是油水分离器的检查,而且对其检查也比较深入,可见油水分离器的使用、保养相当重要。

5 消防

消防历来是检查的重点范畴,此次共有20艘滞留船舶存在消防方面的缺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共有9艘船舶存在保护套管系统方面的缺陷。自从2003年7月1日起,保护套管的要求已适用于所有5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日本对这方面的检查也很重视,但显然此项要求还未引起所有的船公司的足够重视,最终造成船舶的滞留。此外,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布置和启动、消防设备的配备和固定灭火系统等仍然是接受检查频率比较高的项目。

6 载重线

载重线方面的缺陷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观,此次共有16艘滞留船舶存在此类缺陷,主要集中在载重线的堪划、门槛高度、空气管高度及关闭装置、风雨密情况和超载等项目上。载重线方面的要求一般都比较明确,而且成为检查重点项目也有几年的时间了,应该说造成此类缺陷一直存在的原因与某些船级社在年度检验的时候没有尽到责任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说明船公司在自查方面也是比较疏忽的。

7 救生设备

滞留船舶中存在救生设备方面缺陷的共有15艘,而对于救生设备的检查主要集中在救生艇、救助艇和救生阀上,其中救助艇6艘,救生艇、救生阀各4艘,这些设备的主要突出问题还是保养的问题。其中,我国上半年就有两艘船舶因为救生艇的问题被滞留,所以所以救生设备上的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8 推进器及辅机

此类缺陷数量不多,主要集中在主机和发电机上,另外还有机舱的清洁也会影响PSC检查员对船舶机舱维护保养的整体印象。

9 ISM规则

此次存在的ISM规则方面的缺陷共8项,有些是在对PSC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ISM方面的检查,有些则是专门进行的有关ISM规则方面的检查,所以,对ISM规则方面的落实工作仍不能放松。

以上是在日本PSC上半年的检查中发现缺陷较多的项目,也是他们比较关注的方面。而像无线电、人员防护和货物及危险货物的装载等方面也有涉及,但总体检查出的缺陷相对较少,所以,日本PSC在这些方面的关注程度比以上的几大类要小些。

四、管理建议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日本PSC在检查中的侧重点,从而为我们能很好的应对在日本的PSC检查提供一些参考,下面是一些不太成熟的建议,希望船舶或公司在管理上能有一定的针对性,对症下药。

1 建议船公司在船舶拟前往日本之前,对船舶证书及船员证书进行一次较为细致的自查,对船员证书的等级、适用和签注等方面要特别留意,避免由于自身的疏忽导致船舶的滞留。

2 对于船龄较大船舶,特别是杂货船和冷藏船,要切实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工作,船公司应认真做好定期自查制度,建立健全船舶滞留责任追究制度,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个人,督促船上人员认真履行自身船舶维护保养方面的职责,对于船舶滞留的缺陷属人员未尽职造成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做相应处罚。

3 船舶应加大对信号设备的维护保养,在进入日本之前要对各个号灯的显示角度进行认真核对,对所有灯特别是平时不经常使用的灯进行检查,查看是否能正常显示。

4 油水分离器的使用和维护保养相当重要,船上相关人员要能对其熟练操作,并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并且按照规定进行油污水的排放,还要将使用的情况如实地记录在油类记录簿上。

5、操作性检查应引起足够重视,TOKYO MOU集中大检查——船舶操作性检查,2005年9月至11月,主要内容涉及SOLAS和MARPOL公约涉及的操作。

6 建议船公司培养专职人员进行对相关公约的学习,熟悉PSC检查的程序及检查的特点,(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定期邀请PSC检察官或这方面的专家进行上课指导),密切关注一段时期内的PSC大会战检查,定期对船上人员进行指导,以便船上人员能很好地配合和应对PSC的检查。笔者认为,在上述缺陷中的套管系统的缺陷与船方因缺乏必要的信息有一定的关系。

7、与各驻外机构及时沟通交流,通过他们及时了解日本各港口的检查特点和动向,必要时请他们上船指导或现场协助船舶进行检查,帮助船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消除缺陷。积极与有关港口国当局沟通,并利用船员例会、各种讲座和学习班的形式对机关主管和船员进行港口国检查知识和公约法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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