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标准颁布新闻发布会实录



张相木: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请到了国防科工委副主任金壮龙先生、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副司长马恒儒先生,向大家介绍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还通过国防科工委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直播。首先我们请金副主任介绍《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相关情况。有请!

金壮龙: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下午好!3月23日,国防科工委正式颁布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在制订过程中已引起全行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该标准,今天专门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作介绍。《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是我国第一部船舶生产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及实施,不仅对于规范我国船舶生产企业管理,提高船舶建造质量,保障航运生产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引导和促进船舶工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和海洋开发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是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船舶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6年,全国造船完工量1452万载重吨,新承接船舶订单4251万载重吨,手持船舶订单6872万载重吨,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9%、30%和24%。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造船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全面落实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这个规划是国务院已经审议通过正式颁布了,实现船舶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国防科工委在大力促进船舶工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一直将规范船舶工业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5年4月以来,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开展了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的造船厂(点)共1050家,约占造船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通过专项治理,各地共关停并转造船厂(点)457家,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违规造船现象,全国中小型船厂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普遍得到改善,船舶建造质量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加大了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工作力度,组织制定《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等行业管理标准,并积极推进《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促进船舶生产尽快纳入依法监管的轨道。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结合我国船舶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条件现状,以及世界造船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总结我国多年来对船舶生产企业的管理实践经验,兼顾了沿海和内陆地区的情况,首次对全国船舶生产企业的基本生产条件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舶生产(包括建造、改装)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适用于对各级各类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从事其他材质的船舶生产可参照采用,其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国大中小型船舶生产企业。

该标准主要从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计量检测、人员和管理状况五大方面规定了船舶建造企业的基本生产条件要求,并对具体的评价方法进行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按照对船舶生产企业分类指导和管理的原则,标准将民用船舶生产企业分为6大类29种类型,其中将数量最多、最为普遍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分成3级12类。标准在规范船舶生产企业管理的同时,也体现出对企业发展的引导,既为各类各级企业设置了最低"门槛",也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

这次发布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编制工作自2004年10月开始,到2007年3月发布,历时两年半的时间。在编制过程中,国防科工委充分采纳我国船舶界专家学者和各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是我国船舶行业各类标准中研讨次数最多、征求意见最广泛的标准之一。全国约80%的船舶生产企业直接参与了相关过程。在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中,国防科工委下发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试行)》,部分省市还选取了典型企业按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评价,总体反映认为标准使用方便,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通过实际运用,为标准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而保证了标准更具有全面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国防科工委和各地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将组织开展广泛的宣贯工作。该标准是对各级各类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的最基本的要求,今后,船舶行业管理部门将按此标准对企业进行监管,不断规范造船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我国船舶工业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今天把新闻界的朋友请来,是希望通过新闻界给全国的造船界一个信号,我们造船工业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要认真贯彻国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真正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我要通报的情况就这么多。谢谢大家。

我也利用今天的机会,向新闻界的媒体单位、向各位来宾向大家对国防科工委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如果新闻界的朋友们,还有问题需要了解,今天我们科工委有两个司局直接参与了该项工作。如果大家具体还有什么问题要了解,请朋友们向这两位司长提问。最后再次向大家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张相木:金壮龙副主任把标准的情况作了介绍。感谢金主任的介绍。下面,金主任还有重要的事情,他要先离开,一会儿我和马司长一块儿再和大家做进一步的交流。

制定标准,建立标准体系,是船舶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除了这次颁布的船企评价标准,这几年来我们还制定了很多相关的行业标准和一些技术标准。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是归口管理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的工作。下面请科技质量司的马司长向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马恒儒:我向大家介绍内容,一是我们刚刚发布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产生的过程,二是船舶行业的标准情况。

刚才壮龙副主任非常详细了阐述了制定这项标准的重要意义、作用和目的,这里我不再重复。我想具体介绍一下这个标准的制定过程。该标准的制定编制工作是于2004年10月份正式启动,至2007年3月份正式发布。历时两年半,时间比较长,确实是非常慎重、非常重视。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充分采纳了我国船舶界专家、学者和各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是我国船舶行业各类标准中研讨次数最多、征求意见最广泛的一项标准。

标准制定过程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编制力量强大。该标准在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的直接组织领导下,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农业部渔船检验局、部分地方船舶行业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船舶检验部门、船舶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等15个单位25名专家组成的编写组。参加编写的单位都是我国在船舶行业、管理方面的主要单位。直接参与这项工作的先后有100多位专家参加了编写工作,代表了国内船舶制造业的最新技术方法和管理理念。

二、研究讨论充分。在编制期间,先后召开了2次顶层的设计研讨会,4次编制组扩大会议和20多次小型编制协调会。编制组成员先后到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10余个省市召开了10多次由船舶生产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参加的研讨会。应该说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三、征求意见广泛。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分别在2005年5月、10月,2006年9月进行了三次大规模征求意见。前两次共发出征求意见稿近300余份。第三次是在国防科工委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一共收集到各类意见300多条。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增加了标准编制过程的透明度,社会公众反映良好。

四、经过验证。标准在2005年10月国防科工委以标准征求意见2稿为基础编写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试行)》下发各地,作为船厂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在治理期间,共开了宣贯会100多个场次,全国2600多个船舶生产企业5500多人参加了培训。江苏、安徽、湖北等地选取了部分典型企业按照征求意见第三稿进行了试评价。普遍反映该标准使用方便、效果良好。从而保证了标准的实施和可操作和可行性。

标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是按照船舶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船舶的类型、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对企业进行分类。规定了船舶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相应的评价方法。规定了生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应具有法人资格以及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注册本金。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具备与所申请生产船舶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工装和实验检测设备。4、具备能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的技术工人。5、具备与所申请生产船舶相适应的标准、规范及其他技术文件。6、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安全质量制度。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该标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发布之后,我们还将组织各个地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宣贯。今后对各类船舶生产企业无论是在建和已建的都必须认真执行该标准。对确实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应给予处理,从而规范我国的造船市场和经济秩序,推动船舶行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这是标准的基本情况。

船舶行业标准目前的总体情况。到目前为止,加上今年3月份新发布的12项标准,科工委成立以来共发布船舶行业标准248项,通过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有效促进了船舶设计、建造、试验、管理等工作的规范化。对提高产品性能、质量、缩短设计、建造周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船舶标准体系,加上这248项以及原有的标准,现在整个船舶标准共有2000余项,初步满足了船舶设计、建造的需要。从标准的数量和标准用途范围看,现行的民用船舶标准基本能够满足我国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等常规出口远洋船舶的设计、建造需求。80%-90%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水平,整体水平达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国际水平。船舶标准已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具有较为先进的水平。船舶行业有一批紧紧跟随国际公约规则、规范及时更新的标准。船舶行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程度较高,并且普遍得到了使用、实施。

我国船舶行业在国内首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船舶工业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较高,行业标准主要以国际公约、规则以及“船、机、电”规范相一致,采用率也较高。由于大量建造出口船,需要接触、用到和引用国外最新的产品标准。到2015年,我们船舶行业的标准要形成内容先进、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标准体系。要使船舶标准整体水平达到或者接近同时期的国际标准水平,以满足我国船舶行业发展的需要。谢谢大家!

张相木:谢谢马司长的介绍。下面是提问时间,欢迎大家就相应的问题提问,我和马司长将尽力的解答。

中国日报:第一个问题,今天的标准都是应用在民用的船舶企业吗?第二个问题,单项否定项,材料的第5页有介绍,但是不是很详细,哪些项目是“单项否定项”?

张相木:这个标准不是对于船舶的标准,应该说是船舶生产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关于“单项否定项”这里主要包括部分的关键条件,比如说政策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图纸等要求,在这标准当中称“单项否定向”。

中国船舶报:《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大家认为是船舶企业准入门槛,如果不符合基本要求就不会进入造船行业。标准颁布和实施是另外一回事,国防科工委在推进标准的贯彻和实施方面要采取哪些措施?如果企业不遵守这些标准我们会怎么做呢?

张相木:总体来讲,这个标准作为行业标准还不具备法律的效用。标准颁布后,我们下一步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和贯彻,除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之外,我们还有在线访谈,还要在国防科工委门户网站搞专题的宣传专栏。另外我们还准备要发一个通知,对于贯彻落实船企评价标准发一个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这个标准是船舶生产企业的最低门槛,今后,船舶行业管理工作要按照这样一个标准来规范我们的企业,对于企业的改造和新建船厂都要按照这个标准来要求。

根据我们的判断,估计一半以上,50%-60%的企业应该是都可以达到这个标准要求的。估计有20%-30%企业可能一下子达不到要求,但是通过技术改造以后,可以满足这个标准。还有一些企业可能要进行相当程度的改造升级才能达到要求。对于通过改造以后还达不到要求的,我们就要求各地船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进一步改造。如果还是不行,就要采取其他的手段进行关停并转。

经济日报社:请问船企评价标准的评分系统是如何设计的?

张相木:总的情况是这样。评分是定量的,实际上整个评价方法还有定性的部分,包括刚才提到的“单项否定项”。刚才金副主任介绍的时候,整个标准将船舶生产企业分成了几大类型。对于各级各类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我们把总分设定为1000分,细分为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计量检测要求、生产设施要求、生产设备要求,有6个评价要素。对于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总分设定为1100分,渔业船舶生产企业要有一些补充要求,细分为7个评价要素,总分和各要素的合格分分值均为相应满分分值的80%,加上一些单项的否定项。船舶生产企业在具体审查评审过程当中,船舶生产企业是不是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总分要达到合格的总分,二是在现场评价要素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分,三设为单项否定项的项目评价要全部合格。

为什么这样规定呢?因为这几个方面的要素都是很重要的。对于具体的船舶生产企业来讲不能够偏废。否则建造过程当中的质量要求就难以满足。

中央电视台:现在国内有很多中小型的地方船厂,无论是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都是无法和骨干的大型造船企业相提并论的。在标准的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如何权衡或者兼顾不同企业之间不平衡的情况呢?

张相木:你提的问题很重要。我们在做标准的时候,不能针对哪一个造船企业来做。但是我们国家的造船企业确实是参差不齐。有的和国际上的造船水平差不多,有的水平比较差,我们要统筹考虑、兼顾起来。在制定标准过程当中确实也是费了很多脑筋想这个问题。

比如说我们国家好的企业像上海的外高桥船厂,它现在已经进入世界前十强,包括大连厂,但是有的船厂确实条件非常简陋。他们给我的一个材料形象的说,有的是博士,有的可能还是文盲。这是我们制定标准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这是我们国家的现状。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主要是把船厂通过分级分类设定不同的基本要求,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体现兼顾不同类型的船舶企业。

另外,比如说我们在制定标准过程当中,我们通过调研,国内船厂要么用船台的方式下水,要么用船坞的方式下水,但是有些船厂用气囊下水,这在过去曾被认为是非常不好的方式,针对这些不同的情况我们都做了相应规定。比如说允许二级一类以下的船舶生产企业可以采用气囊下水的方式,因为本身这几年的气囊下水方式也进步了,浙江还专门为这个做了课题,证明在一万吨的货船用气囊下水的方式是安全。比如说建造船长不大于90米的海洋钢型船舶以及船长不大于120米的内河钢型船舶也允许采“整建造的方式。现大型骨干的船舶采用非常先进的“总装造船”,但是对于小船120米的内河船,90米以下的沿海船是允许“整体建造”的。同时对于一些滩涂建造有明显特征行为也也进行了界定,比如说对于无图施工实行单项否决,要求船体与船台表面的净空高度不能低于0.8米,不允许直接在沙滩铺墩造船。我们对于不同的造船企业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大家接触标准以后会知道,刚才说分6大类29种类型,有的可能是一级,有的可能两级、三级,然后一级又分几类。有的可以造成万吨以下的,无论钢质船还是木质船,我们是根据企业的能力来要求。

中国安全生产报:虽然现在已经有了行业标准,还要按照这个行业标准进行评价、评分,那么是由谁来对造船企业进行评价呢?是企业自身是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还是中介结构?

张相木:作为标准,应该讲我们的生产企业都应该按照标准来执行。这是牵扯到下一步的工作,第一步我们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进行监督,这是我们要做的工作,是不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了。另外我们的标准是全国发布的,造船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就是船检,如果你这个企业达不到相应的等级要求,船检部门就不会接受检验申请;再下一步我们正在推进船舶生产管理立法,将来给船厂发许可证,这个组织工作就是行业主管部门来做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要聘请一些专家进行现场审查,最后是政府来确定这件事儿。

经济观察报:刚才金主任和张司长都提到国防科工委正在积极推进《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我很想知道这个立法进程目前的情况是到了什么样的阶段?这是不是意味着下一步在规范行业准入,对行业依法监管方面除了使用本次颁布的标准之外会有更严格的许可证的管理方式实施呢?

张相木:要发许可证,实际上标准本身也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发许可证就是要使推荐性的标准变成强制性的要求。第二,作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一直在推进立法的进程,目前《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起草我们已经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征求过有关部门的意见。另外也列入了2007年立法计划。国防科工委包括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和我们的政法司,最近还准备到几个省市进行调研,这些情况收集上来以后,我们还要给国务院法制办写一个报告。因为有一些问题,国务院法制办要我们进一步回答。现在整个立法已经进入了正常程序,我想经过努力,相信不久后会出台。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我们注意到,这是第一部全国船舶生产企业准入标准,以前是条块分割,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在《标准》当中哪一条比较鼓励中小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政策精神。换句话说以市场的方式或者以经济的方式兼并重组。

张相木:我们这个标准不解决这个问题。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总的发展方向和要求,但是这个要通过别的方式推动。

记者:民用船舶标准“十一五”期间的远景目标是什么?当前我们工作当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今后将如何开展工作?

马恒儒:船舶标准“十一五”的目标是实现高新技术船舶设计与建造、主流船型优化、船舶先进制造技术、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国际标准化研究以及合作和船舶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要基本配套。标准化的理论研究也取得新成果,形成技术先进、操作性强、开放协调的民用标准体系。使民用标准整体水平达到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基本满足民用船舶整体水平的提高。应该说现在的民用标准方面,在“十一五”期间有了主导的方向。

今后的思路是,重点领域,有限发展,集中优势力量,以高新技术船舶设计与制造、主流船型优化配套设备为重点,这是为了适应我国民用船舶的发展、一些出口船型的发展。整合资源、重点突破。优化现有的资源,联合船舶行业产学研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吸收消化和技术创新,紧跟船舶科技前沿和发展方向。全面提升和固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推进一批具有关键性、突破性、实施性和标志性特征的标准化科研项目,为重大工程提供有力支撑。以适应我们国家在“十一五”以及今后时期的船舶快速发展需要特别是新船型、高技术船型的发展需要。

中国军工报:该标准的出台对于提高我国船舶的质量和提高船舶建造的安全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张相木:标准出台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船舶建造质量和保证建造过程的安全,生产出来的船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它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我们刚才说了,通过那么多的专家、那么多企业的参与,什么样的设备、什么样的设施、什么样的质量、条件,包括技术人员能够生产哪一类的船舶,从设计上,这个企业是几级几类的造船企业,它生产的船舶是能够达到质量、安全要求的。

张相木:非常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包括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和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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