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建设的决定(甬政发〔2007〕60号)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以进出口贸易为龙头的会展业,努力开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现就加快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以下简称国展中心)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展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建设国展中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宁波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是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集聚功能、辐射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迫切要求。

  (二)总体要求:按照大力发展以国际贸易为龙头的现代会展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我市的港口优势、区位优势、外贸优势和产业优势,搭建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提供集中服务和集散相关信息,集聚国内外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各类企业和机构,努力将国展中心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为进出口贸易服务的中央商务区。

  (三)基本原则:加快国展中心开发建设必须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加强政府领导和扶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又要发挥大型国有会展企业建设主体作用,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国展中心建设的积极性;必须坚持近期突破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任务,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努力探索有利于国展中心长远发展的路子;必须坚持突出外贸与内贸联动的原则,国展中心经营模式既要突出进出口贸易,做到进出口并举,也要培育国内进口贸易市场,做到内外齐拓;必须坚持市内联动与全球互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市内外出口制造企业和外贸企业展示交易,招徕大批国内外厂家、商家进驻平台;必须坚持加快建设与借力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现有场馆设施的使用潜力,发挥与国展中心相邻的宁波航运服务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等作用,完善国展中心服务环境。

  二、明确方向,进一步把握国展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四)战略定位:按照“立足宁波,服务浙江,面向长三角,辐射中西部,连接海内外”的要求,发展“三种展会”,即常年展、临时展和网络展,并努力使“三种展会”相互服务、相互促进。要构建“三种业态”,即:一是利用区域内现有的会展中心和常年展示交易中心,集聚国内外供应商和采购商,开展看样订货和现货交易活动;二是利用东部新城区的各类商务办公楼,集聚国内外各类进出口企业,充分发挥互为依托的相邻的宁波航运服务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以及其它综合服务中心等综合优势,开展一般贸易方式的进出口活动;三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组建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构筑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的重要原材料全球采购中心。打造“五大功能”,即:现代会展、集聚客商、集中交易、信息集散、配套服务。

  (五)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0年,完成国展中心核心区临时展二期展馆、三个专业常年展示交易市场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中期目标:到2012年,共建成专业常年展示交易市场8个,展示面积80万平方米。临时展展馆面积20万平方米,年举办短期展会100个。网络展设展企业1.5万家,展品15万种、年网站访问量3亿人次。

  远期目标:到2015年,根据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不断增强展示交易品种,扩大展示交易面积,努力将国展中心建设成为设施完备、服务优质、客商云集、功能齐全的国际贸易展览中心。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国展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六)认真编制国展中心总体规划。按照国展中心核心区、扩展区和发展预留区的要求做好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展中心核心区和扩展区的规划范围为:北起通途路,南至民安路,西临甬新河,东界河清路。以海晏路为界,西为核心区,东为扩展区。在此基础上,根据远期目标,积极推进国展中心发展预留区的规划。按照国展中心总体规划,抓紧落实核心区的功能布局调整。同时,尽早制订扩展区的详细规划,并根据建设规划,加快拆迁进度,确保按时取得扩展区的建设用地。

  (七)积极推进会展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抓紧启动临时展二期及常年展二期、三期以及核心区内的各类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争取2010年前基本建成国展中心核心区。同时,积极推进扩展区的拆迁和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在营造自身服务功能配套的同时,积极依托东部新城和市区的服务功能配套,不断优化国展中心的交通、金融、仓储、餐饮等以及口岸服务条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国展中心配套服务体系。

  (八)高度重视国展中心招商招展工作。着手编制国展中心招展招商规划,逐步起草并实施国展中心近期、中期、远期各阶段招商招展计划和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吸引市内外机构和企业参与招展招商的工作途径,建立境内外招展招商联动机制。构筑国际贸易展示交易平台,在重点培育各类常年展的同时,进一步办好临时展会,巩固和引进各类品牌展会,不断扩大网络展的规模,形成“三种展会”良性互动的局面。努力营造一流的国际贸易服务环境、政策环境和创业氛围,充分调动招商招展的一切积极因素,尽快形成万商云集、千位出展的良好发展态势。

  (九)加快推进功能开发。根据国展中心核心区的总体功能布局要求,以常年展、临时展功能为主导,加快启动核心区北面临时展区域、中部常年展区域、西南面配套商务服务区域等重点功能区域的建设。同时精心编制扩展区的相关功能布局规划,并尽快启动扩展区功能区块开发。

  四、加强领导,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设立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国展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在原国贸平台办公室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及职责作相应调整和充实,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建设推进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国展中心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组建新宁兴(集团)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将宁兴(集团)公司、宁波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和宁波昆仑国际经贸公司合并成立新宁兴(集团)公司。新宁兴(集团)公司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承担国展中心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并通过重组控股国投公司,实现政府工作意图和企业战略目标。

  (十三)重组国投公司。将国投公司通过战略重组变更为由新宁兴(集团)公司控股,昆仑公司、江东区政府(所辖国有公司)共同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强公司实力,具体承担国展中心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任务。

  五、积极扶持,落实推进国展中心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在20年内将国展中心入驻企业所交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给国投公司;建立培育进出口会展市场专项资金,在5年内对国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的贷款实行贴息;对入驻企业的扶持政策仍按业已出台的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减免场馆建设中的有关规费;对国投公司和入驻国展中心企业的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等给予减免;积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降低入驻企业商务成本,财税、工商等部门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海关、检验检疫积极创造条件为国展中心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十五)重视培育和引进人才,壮大队伍。市级有关部门应把国展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组织和人事工作的范畴,并以组建新宁兴(集团)公司和重组国投公司为契机,通过组织选调、对外引进、定向培训和培养使用等多种方式,加快形成国展中心运营主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充实经营管理班子,加快集聚大批国展中心建设管理营运人才。

  (十六)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组成国展中心开发建设重点决策咨询小组,为国展中心开发建设、规划编制、政策制订、项目实施、招商招展、宣传推介等提供决策咨询,确保国展中心开发建设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十七)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由市国资委和市外经贸局、江东区政府联合组成国展中心开发建设考核小组,对新宁兴(集团)公司、国投公司及其参股方的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招展工作等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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